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腕帶識別管理規定
一、使用腕帶作為識別病人身份的標識,嚴格執行“查對制度”,至少同時使用姓名、年齡或其他等2種方式核對病人身份,確保病人身份準確,診療操作無誤。
二、急診搶救病人、重癥監護病房、介入手術、昏迷、神志不清、無自主能力的重癥病人、語言交流障礙、鎮靜治療,及有暈厥、低血糖、老年癡呆病史病人、年齡在70歲以上者均使用標識腕帶。
三、入院時由當班接診護士在腕帶上用簽字筆端正、清楚、準確地填寫病人信息:病區、床號、姓名、性別、年齡、住院號、診斷。腕帶書寫要求正確、規范,腕帶上患者的信息項目欄避免遺漏,字跡清晰、工整,無涂改。信息與病人家屬一起核對,告知應用的意義及注意事項,核對無誤后松緊適宜地佩帶在病人左手腕部,如左手腕部是患處則佩帶在右手腕部。向病人及家屬告知不能隨意取下,交代其用途及注意事項,直到出院時由當班護士取下后統一處理。
四、操作時要求三查七對,并查對腕帶手術患者核對:查對患者姓名、性別、年齡、病案號、診斷、手術名稱、手術部位(左、右)等。接接患者之前:導管室護士與病房護士查對,進行患者姓名、性別、年齡、手術名稱、手術部位的確認。進入手術間后:手術醫生與導管護士共同與清醒的患者交談查對,確認患者身份。
輸血患者身份識別:采用“腕帶”、“患者家屬及陪護親友”、“患者姓名、性別、住院號”識別。根據醫囑、輸血申請單,護士兩人核對患者姓名、病案號并與患者核實后方可抽血配型。輸血前需兩人核對患者床號、姓名、住院號及血型(含Rh因子),檢查采血日期、血液有無凝血塊或溶血、血袋有無破裂、輸血單與血袋標簽是否一致,同時檢查供血者的姓名、血型(含Rh因子)及血量是否相符,交叉配血報告有無凝集,無誤后方可輸入。
腕帶的處理流程
1.入院
(1)接待患者
(2)核對患者首頁信息正確無誤。
(3)填寫病人病歷相關
2.填寫腕帶表示鏈
(1)姓名,年齡,性別,住院號,診斷,科室,過敏史,對XXXXXXXX藥物過敏)。
(2)雙人核對
3.確認腕帶填寫的各項
4.使用腕帶查對確認患者身份
(1)讓患者說出自己的姓名,并與腕帶資料確認。
5.確認患者出院
(1)結賬
(2)確認完成治療
(3)解除腕帶,出院
患者身份識別制度
1、醫護人員在各類診療活動中,須嚴格執行查對制度,應至少同時使用姓名、性別、床號3種方法確認患者身份。
2、檢查、CCU、病情危重、意識障礙、新生兒、圍手術期、輸血、不同語種或語言交流障礙等患者須按規定使用“腕帶”標識。
3、護士在為患者使用“腕帶”標識時,實行雙核對。“腕帶”記載信息包括:患者姓名、性別、年齡、住院號、床號、科別、診斷、過敏史等。由病房責任護士負責填寫。
4、護士在使用“腕帶”作為識別標示時須雙人核對后方可使用,若損壞需更新時同樣需要經兩人核對。佩戴“腕帶”標識應準確無誤,注意觀察佩戴部位皮膚無擦傷、血運良好。
5、介入治療或有創治療活動、標本采集、給藥、輸血或血制品、發放特殊飲食前,醫護人員應讓患者或家屬陳述患者姓名,并至少同時使用兩種患者身份識別方法,核對床頭卡和腕帶,確認患者身份。
6、在診療活動前,實施者須親自與患者或其家屬進行溝通,嚴格執行查對制度,保證對患者實施正確的操作。
7、手術患者在轉運交接過程中,須有患者身份識別的如下具體措施:
(1)手術患者進入手術室前由病房護士給患者使用“腕帶”標識,寫清患者床號、姓名、性別、住院號、科別、血型后,與手術室護士交接并填寫病房與手術室對接單,無誤后方可進入手術室。
(2)圍手術期患者“腕帶”使用時間須依據護理部規定,即手術前一日開始使用,手術后病情危重期間使用(直至改為二級護理),手術后病情穩定使用三日,結束后由病房負責護士核對后取下。
8、病房、導管室、CCU之間患者識別,須有患者身份識別的具體措施:
(1)病房與導管室轉接患者:病房護士認真查對,做好手術前準備;認真與導管室護士進行交接,內容包括:床號、姓名、手術名稱、生命體征、手術前準備、藥物情況等,并填寫病房與導管室患者對接記錄單。
(2)導管室與病房轉接患者:手術后由醫務人員護送保證搬運安全,導管室護士認真交接按識別卡與病區做好病情、藥品及物品的交接,內容包括:患者自然情況、術式、穿刺部位、鞘管、止血方式、意識等,填寫導管室與病房患者對接記錄單,無誤后方可離開。
(3)病房與CCU轉接患者:由醫務人員負責轉送,保證搬運安全;病房護士認真交接,內容包括:意識、瞳孔、生命體征、輸液、各種引流、皮膚完整情況等,填寫病房患者與CCU對接記錄單,無誤后方可離開。
患者身份識別制度及重點環節的流程程序
1、患者身份識別制度由醫務處、護理部、門診部聯合制定。
2、醫務人員在給患者用藥、使用血液和血液制品、采集血液和其他標本、為患者提供其他的診療操作之前均應對患者身份進行識別,準確無誤后方可從事診療活動。
3、至少同時使用二種(或二種以上)患者身份識別的方法。
4、患者身份識別采用患者姓名、住院號和患者家屬及陪護親友識別,不得僅以床號作為識別的依據。特別注意在使用患者姓名進行識別時,要詢問患者讓患者回答,然后將患者的回答與手中的信息進行核對。
5、對所有來診患者均要進行身份識別,相關工作人員有責任依據患者的身份證、戶口本、醫保卡等有效證件,在各種醫療文書、收款依據上準確填寫患者的姓名、性別、年齡等。
6、無有效證件證明其身份的患者,接診醫師要求患者本人親自填寫姓名、年齡等;對暫時無法識別身份的患者要在病歷上注明原因,待明確身份后再按病歷書寫規范補寫。
7、嚴格執行查對制度,準確識別患者身份。在進行各項治療、護理活動中,至少同時使用姓名、性別、床號三種方法確認患者身份。
8、進行介入或有創診療前,施術者要親自與患者(或患者親屬)面對面溝通,并把溝通內容簡明扼要記錄在病歷上。
9、醫院要求各科對無法有效溝通(如昏迷、神志不清、無自主能力、新生兒等患者)及需要手術治療的患者,建立使用“腕帶”標識牌,作為住院患者的識別制度,在進行各項診療操作前要認真核對患者“腕帶”上的信息,準確確認患者的身份。
10、“腕帶”牌記載患者信息包括:科別、床號、住院號、姓名、性別、年齡、診斷等,由病房的值班護士負責填寫。
11、要求所有重癥監護室、急診搶救室、分娩室(新生兒)、新生兒病房、所有進入手術室患者以及所有處于昏迷狀態的患者均要佩帶“腕帶”牌,以便身份核對識別。
12、“腕帶”牌上填寫的患者信息須經二人核對后方可使用,若損壞需更新時同樣需要經兩人核對。佩戴“腕帶”標識應準確無誤,注意觀察佩戴部位皮膚無擦傷,血運良好。
13、完善并落實護理各關鍵流程(急診、病房、手術室、重癥醫學科、產房之間的流程)的患者識別措施、交接程序與記錄。